各会员单位: 为了加强门窗幕墙生产企业和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。经协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在门窗幕墙生产和施工企业中推荐2名副会长人选。 条件是: 一、政治素质好,热爱协会工作,愿为协会工作做奉献。 二、本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、号召力、亲和力。 三、热爱协会工作,工作作风正派。 四、自觉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。本人能够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。 五、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。传播正能量,本人企业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口碑和企业规模。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自荐,也可在协会会员中推荐。自荐和推荐人可回复协会办公室,电话3457027。 协会办公室 2016年07月18日